云南省公证协会召开昆明市不动产登记 中心专项公证法律服务工作会议

      按照2021年1月7日云南省公证协会与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专项公证法律服务工作座谈会精神,为进一步协调解决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专项公证法律服务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1月12日,云南省公证协会召开昆明市主城区公证机构主任联席会议。省公证协会副会长、副秘书长,昆明市司法局、昆明市公证员协会相关人员,昆明市主城区9家公证机构相关负责人共计二十余人参会。

      会议通报了《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公证法律服务工作报告》,总结了截止2020年12月18日主城区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登记处关于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公证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指出了工作开展中出现的《法律意见书》实质审查不清和出具时间未达到方案规定时限的问题。

      会议讨论研究了《法律意见书》出具流程标准;《法律意见书》和继承公证的办理区别;公证机构在不动产购买服务项目中能否表明身份,能否接受公证咨询,以什么身份在窗口的角色定位;公证机构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情况与登记机构完成率之间的逻辑关系等问题。

      会议认为,自2020年11月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专项公证法律服务工作开展以来,昆明市主城区9家公证机构积极配合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下一步,省公证协会将进一步整合九家公证处优势资源,向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更全面、更专业、更高效的专项公证法律服务。